我市进一步规范整治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有关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控制扬尘,防治空气污染,7月10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新购入使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发布的自卸式垃圾运输车辆,且具有货箱密闭、举升定位、限速限载等功能,符合《机动车运输安全技术条件》要求。原有不能满足全密闭运输要求的车辆,必须在2014年10月31日前,按照《重庆市加盖密闭运输车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进行重新改装,达到全密闭要求,并经市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承运建筑垃圾。为减轻车主负担,改装车辆将按软质密闭改造和硬质密闭改造,分别获得每台3000元和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性补贴。
方案还明确,市公安局牵头,抽调交巡警、治安警、市政执法人员、路政执法人员、环保执法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专门负责查处建筑垃圾密闭运输中的违法行为。同时,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对违规违法行为要进行跟踪曝光。该方案也适用于易洒漏建筑材料运输。
会议还研究了加快推进PPP投融资模式、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等改革事项。
副市长翁杰明、何挺、吴刚、张鸣、陈和平、刘强、谭家玲、刘伟等参加会议。 (记者 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