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严肃查处了几起干部档案涂改造假的典型案例,亮明了我们对干部档案涂改造假“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干部档案是一面镜子,是选拔、评价、使用干部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应该能够清晰地展示干部的基本信息和成长经历。然而,个别地方和单位出现的干部档案涂改造假问题,使这面镜子蒙了灰、变了形、失了真。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十不准”纪律明确要求: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我省作为试点省份,从严清理干部档案,就是要以最坚决的态度维护干部档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对干部档案涂改造假 “零容忍”,首先要对涂改造假的干部“零容忍”。事实证明,干部涂改档案甚至材料造假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好处”“走捷径”。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严格执行 “干部档案中的重要材料存在涂改造假情况的,一律暂缓任用”纪律规定,切实发挥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监督作用。谁敢涂改档案、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谁就要付出代价、受到惩处。
对干部档案涂改造假“零容忍”,关键是要对失职失责行为从严追究。要将干部档案管理、审核、认定等与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相结合,实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对干部本人参与涂改造假的,要严肃追究干部本人及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对管理审核不严、违反规定、故意隐瞒事实等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对干部档案涂改造假“零容忍”,根本在于对干部档案管理实行硬约束。要健全完善档案整理、材料收集、信息认定等制度,积极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涂改造假行为发生。同时,高度重视和加强管档队伍建设,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的干部放到管档岗位。通过严密程序、严格把关、严肃查处,让“问题档案”无处遁形,还干部档案真实面目和清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