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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向“深水区”迈进

2014-06-26
来源:香港商报

  江西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向“深水区”迈进

  (江西开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

  力争5年使七成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香港商报讯】记者周伟凤报道:24日,江西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解读。记者获悉,该《意见》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5条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目标措施。

  根据《意见》,江西省将经过5年的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国企公司股份制改革,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使80%左右国有资本集中在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实现省属国有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双超“万亿”的目标。

  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意见》指出,江西省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公司层面产(股)权多元化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改制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企的重要组织形态。经过5年左右努力,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探索运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已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允许员工个人出资入股或以投资公司、股权信托等方式持股。支持国企与外部投资者、项目团队共同出资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

  调整优化国资结构布局

  《意见》提出,该省将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五大领域集中。通过改组或新设,逐步形成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金融控股、创业投资、自然资源等4家左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完善国资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其产业布局、项目融资、投资运营功能。建立科技人才中长期激励机制,到2018年使国有重点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左右。

  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陈永华表示,江西还将推进五个一批企业改革重组:强强联合打造江铜、新钢、江铃、昌河等一批千亿企业;兼并重组壮大江钨控股、煤炭集团、建工集团、建材集团、盐业集团、江西国际等一批百亿企业;整合资源培育江中集团、直升机公司、凤凰光学集团、旅游集团等一批优势企业;优化配置发展省投资集团、铁投集团、水投集团等一批公益性企业;放开搞活带动一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意见》提出,江西将加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步伐,建立“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资监管体系,分类别、分步骤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将国企分竞争、功能、公共服务三类管理。分类建立符合各类企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选人用人机制等,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通过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法授权经营、锁定出资人监管事项清单、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18年提高至30%左右,更多用于民生社会保障。

  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如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江西国资委从今年开始,已选择条件成熟的省属集团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开展试点,争取到2018年在省属集团子公司全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

  数据显示,2013年,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2533.9亿元,净资产958.8亿元,营业收入3298.6亿元,贡献税费104.5亿元,企业净资产收益率4.5%。目前,该省已登记国有企业2305户,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37.5%。

[责任编辑:李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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