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来频道6月24日消息(记者范春生)“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5起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中,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这是记者从24日召开的辽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案件基本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辽宁高院公布的这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多为贩卖或运输毒品案,其中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案令人触目惊心。2010年5月31日,王桂军在贩卖毒品时被抓获,警方从王桂军的房间搜出冰毒894.34克、麻古140.6克。
2010年8月9日,黄红中在大连市当街贩卖毒品时被抓获,警方当场查获冰毒143.22克、麻古0.4克、海洛因21.28克。2010年上半年,王玉在大连市先后两次从黄红中处购买共计370克冰毒贩卖给他人。此后王玉还有与他人买卖冰毒行为。
辽宁高院认为,被告人黄红中贩卖、运输冰毒1610.56克、海洛因21.28克,被告人王玉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702.11克,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因两人所涉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大,且分别系累犯、主犯等,为此终审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辽宁高院刑三庭庭长吴言军表示,从去年至今,三级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呈上升趋势,从审判情况看,毒品扩散态势明显,由原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逐步扩散,全省14个地级市均破获毒品案件。另外,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更加隐蔽,团伙化、分工化趋势明显,通过物流成为运输毒品的主要方式,对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