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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0多个强镇将被赋予县级管理权限

2014-06-19
来源:都市快报

  农民进城保留土地承包权流动人口实行积分落户制

  浙江省近日出台“强镇扩权”新政,针对我省此前划定的200个中心镇,重点是2010年底、今年上半年两次确定的4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推出了系列改革措施,及多项惠及民生的公共政策。

  强镇将被赋予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这些权限包括有关企业(贸易)、个体工商户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权等,并在总结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率先在强镇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在这些强镇居住的居民,也将从新政中获得更多便利,不用办啥事总得往县城跑。

  新政规定,下放方便群众办事的社会管理权包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老年人优待证、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房屋他项权证、社保卡、驾驶证等证照的办理权,以及社会救助、民政优抚、农民个人建房审批等权限。

  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将会制订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付诸实施。

  广受关注的户籍制度也将放开,本地农民、流动人口将从中受惠。

  农民进城:

  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公共服务

  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新政规定,为了推进本地农民就地城镇化,这些强镇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允许在强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住所的本省进城农民落户。

  新政后的进城农民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规定,进城农民将继续保留土(林)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权益。新政还鼓励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继续保留土(林)地承包权等权益,被认为可以大幅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积极性。

  外来人口:

  积分落户 差别化享受公共服务

  针对外来流动人口,我省将在这些强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积分内容包括流动人口的年龄、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居住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遵纪守法、投资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等,将根据积分高低差别化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

  而在过去,外来流动人口一般只能获得由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暂时居住证,无法享受与本地市民相同的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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