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丰县论坛有网友发帖吐槽,称孩子腿骨折,到医院打石膏,之后拍片子却发现石膏里有个医用刀片。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当事医生被停职,医用刀片在石膏切割时不小心混入。当事医院丰县人民医院医教科负责人表示,不会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
丰县网友刘先生发帖称,几天前他的孩子小腿不慎骨折,被带到丰县第二人民医院检查,“片子上显示小腿骨折,考虑到治疗效果,就带着孩子去了丰县人民医院治疗”。刘先生说,给孩子看病的是位年龄较大的骨科大夫,了解病情后表示需要为伤处打石膏固定。
石膏打完了,刘先生又带着孩子拍了一次腿部片子,却发现腿部膝盖位置多了一样东西。拿着片子,刘先生又找到当事医生,对方说这是一次性手术刀片。刘先生当即提出担心会伤害到孩子,但当事医生称刀片是竖着放的,并不会割伤孩子。
昨天上午,刘先生带着孩子又去了医院。“我实在不放心,找到医院后,医院也很重视,把医生停职了,并且表示不会造成人体伤害,负责到底,直到石膏拆除。”
考虑到孩子的感受,担心把石膏拆了重新打上,会影响伤情恢复,刘先生说自己权衡之后,同意了医院的处理决定。
昨天下午,丰县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穆春雷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院方对伤者进行了复查,发现刀片所在位置不会造成人体伤害。“刀片可能是在切割石膏的时候混进去的,我们也对当事医生作了停职处理,征得了伤者家属的谅解。”
律师说法
尚不构成医疗事故
手术刀片被混在石膏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在上述案例中,刀片虽然出现在不该出现的位置,但并没有对人身造成伤害,尚不构成医疗事故。(刘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