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记者曹晶晶报道:日前,河北省银监局出台《河北银行业支持河北省“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动河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无缝对接“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工程,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意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挖掘“三个一百”企业金融需求,积极参与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通过银企对接会、项目推介会,推动、配合各设区市政府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会商机制等,主动参与研究和解决企业的融资及金融服务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信贷、外汇、利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意见》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信贷倾斜,依据当前产能过剩的形势,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通过争取信贷规模,以收回再贷、兼并重组、资产证券化、支持直接融资置换贷款等方式盘活存量资金,“有扶有控”优化增量配置等方式,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信贷资源向“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倾斜。同时,合理控制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信贷;积极参与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满足企业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落实银行业县域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要求,支持本地“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该《意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快产品创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避资金风险,帮助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一是加强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发展产业链融资,满足企业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的有效信贷需求,增强领军企业的辐射度、带动力。二是丰富服务内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主动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逐步转向提供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三是创新抵(质)押方式。对市场化运作的重点项目积极探索阶段性担保、置换担保、在建工程抵押等担保方式,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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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三个一百”领军企业主要是指,河北在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产业分别选择百家规模大、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企业,组织实施“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