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记者卢迪报道:日前,记者从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了解到,自2014年2月15日《长春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施行以来,长春市各相关部门积极贯彻响应,切实保护城市桥梁设施、保障桥梁的安全运行。
自2014年2月15日起施行的《长春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是长春为了加强城市桥梁管理,确保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充分发挥城市桥梁的使用功能,同时也是保证交通参与者自身交通安全的一部重要地方性规章。根据该办法,长春市政部门在全市30座桥梁的上桥口逐步安装了测重设备,并与交警支队共同启用了桥梁超载监控系统,把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对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违法记录未处理的情况下,车辆将一律不能办理检验、过户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