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服务业中,谁可称“品牌”?
首届广西服务业品牌评审认定启动,“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是重要评价标准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首届广西服务业品牌评审认定工作正式启动。与工业产品名牌评选不同,服务企业能不能得到广西品牌称号,不光是专家说了算,消费者满意度和服务质量也是重要指标。
记者注意到,广西对首次参选的服务业品牌起点定得较高。如“旅游业”中的“旅行社类”申报门槛为全国百强,“景区类”的申报门槛为国家4A级以上,“商贸流通业”中的“批发业”申报门槛为“上一年度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等。此外,质监部门特别要求,申报企业需达到“顾客满意度高,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诚信度高,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等条件。
“服务业品牌的评选更重视消费者的感受。”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是由专家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全新模式。服务业品牌的荣誉不是终身制。据介绍,如果企业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服务业品牌,或出现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反映强烈、以及失德失信等严重问题,导致社会美誉度下降,经核实无误,将会被撤销其服务业品牌的称号,收回奖牌、证书,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组织的服务业品牌认定申请。
据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于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市质量兴市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至其区直主管部门受理。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品牌的政策文件、申报表等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质量兴桂专栏(http://www.gxqts.gov.cn/qtlm/zlxg/)进行查询和下载。(记者王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