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两男两女冒充陕西广播电视台《快播陕西》栏目组的记者先后到兴平市进行采访,采访过程中行为举止十分可疑,有关部门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并与陕西广播电视台取得联系,确定并无《快播陕西》的栏目,也没有这几名记者。目前,其中两人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14年3月24日,自称陕西广播电视台《快播陕西》栏目组采编记者刘某龙,持“陕西广播电视台《快播陕西》栏目组”字样介绍信,提着印有“陕西广播电视台”台标的摄像机,先后到兴平市水利局、兴平市公安局、桑镇派出所进行采访拍摄。3月25日,刘某龙等两男两女共4人,再次到兴平市公安局,要求对正在侦办的一起案件进行采访。在交谈过程中,刘某龙等人出示抬头为陕西广播电视台《快播陕西》栏目组的介绍信,未出示记者证。民警发现刘某龙等人的行为举止十分可疑,引起了他们的警觉。通过与其他被采访部门沟通,进一步对刘某龙等人的身份产生了怀疑。随后,兴平市公安局很快与陕西广播电视台取得了联系,了解到陕西广播电视台并没有《快播陕西》这个栏目,也没有刘某龙等几名采编记者。
3月26日下午3时许,在西安市长安区,孙某良、刘某龙等人被民警抓获,并在其租住的办公室,搜出公章、介绍信及采编证等物品。经初步审查,孙某良为西安卓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未经授权私刻“陕西广播电视台《快播陕西》栏目”,“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卫视人物摄制组”公章,私自制作大量陕西电视台介绍信,为本公司员工制作假记者证、名片。
目前,孙某良已被兴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刘某龙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