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8日讯(记者侯青伶)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8日在成都举行。开幕会上,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姚义贤作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草案》将“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列为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范围。
变化一:“单独两孩”拟入法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十一项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形,《草案》将第二项“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变化二:再生育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和办证
改革和完善再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和办证,提高行政效能,确保阳光运行。同时,严肃查处扰乱生育秩序的行为和违法生育行为。
“单独二孩”生育高峰或明年出现
经测算,我省单独育龄家庭128万户,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全省每年新增照顾生育约4.5万人,补偿生育总量约73.38万人。据全省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约70%的单独家庭有生育二孩意愿,但其中仅1/3的单独家庭会选择政策实施后即时生育二孩。小部分能够在2014年内生育,绝大多数将在2015——2018年期间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