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对价格收费不满意方面,房地产及物业服务的收费让百姓最闹心。12日,记者从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2013年,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共受理价格举报3828件(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转办3102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726件),同比增加了41件,增幅1.1%,增幅回落了8.2个百分点。截止2013年底,受理的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71,472元,给群众退款187.1万元。
从分类统计指标看,在五大类23小类统计指标中,投诉量同比增加的有6小类,分别是房地产及物业服务收费、停车场及公厕收费、供热价格及收费、供气价格及收费、教育收费(幼儿园收费)、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投诉量同比减少的16小类,分别是行政部门收费、其它事业单位收费、交通运输收费、电信、邮政服务收费、市场收费、文化娱乐服务收费、旅游、饭店服务收费、其它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及收费、供电价格及收费、农副产品价格、药品价格、商品房价格、其它商品价格、价格欺诈、明码标价;持平的1小类,成品油价格。
其中房地产及物业服务收费投诉高居首位。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1456件,同比增加了188件,增幅14.8%,占投诉总数的38.0%。投诉的主要问题是: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装修抵押金,收取装修期间使用电梯费,强行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并且收费较高,借办理入住手续之机收取环境保护费、装修管理费、楼道设施恢复费、装修工人出入证等不合理费用,借给业主办理土地证之机乱收费,一次性预收两年物业服务费,超标准收取车库物业服务费;开发商在房价外另收有线电视初装费、程控门费等问题。
其次是停车场及公厕收费群众反映强烈。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870件,同比增加了110件,增幅14.5%,占投诉总数的22.7%。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昊迪停车服务公司个别收费人员扩大范围收取机动车停车费、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私设停车场并收费,物业公司未经批准向业主收取小区机动车停车费。个别娱乐场所、市场、商场内厕所收费等。
三是供热价格及收费问题突出。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551件,同比增加了60件,增幅12.2%,占投诉总数的14.4%。投诉的主要问题是:供热单位超标准收取车库供热费、向报停后恢复用热的用户收取全额供热费、收取供热缴费卡费、收取新增供热面积的管网建设费,开发商向不用热的用户(新建住宅)收取全额热费、采暖期间交房也收取全额供热费等。
四是其它价格及收费问题受到关注。如个别药店和个体诊所销售的药品价格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个别市场转供电价格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早晚市场收费秩序混乱,个别超市存在低标高结价格的欺诈行为,站前个别公用电话超标准收费,社会经营的个别公交车超标准收费,个别线路公路客运车擅自提高票价标准,民办幼儿园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种特长班另收取费用,建议政府对供热价格实施热煤价格联动等。总体来看,2013年价格举报主要三个特点,一是投诉总量小幅增加,增幅趋缓。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咨询、建议3828件,同比增加了41件,增幅1.1%,增幅回落了8.2个百分点。二是投诉问题相对集中。三是咨询量占比较大。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建议3828件,其中答复各类咨询和建议2210件,占总受理量的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