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對北京市民來說,明年起新印制的發票將不會再有中獎機會。首都之窗12月22日發布北京市地稅局公告稱,自2014年1月1日起取消有獎發票,但市地稅局在此前已印制的有獎發票繼續兌獎。
新發票聯中取消獎區
根據公告,自2014年起取消有獎發票,即2014年1月1日起市地稅局新印制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卷式)取消布獎。
取消布獎後,上述發票原規格、聯次不變,主要在發票聯中取消了獎區、條形碼、兌獎須知等內容。
對於取消有獎發票的原因,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營改增試點改革的不斷深入,地稅普通發票的使用范圍進一步縮小,今後地稅部門的發票管理職能將逐漸劃轉到國稅部門;另外,納稅人稅法遵從度近年來不斷提高,依靠有獎發票推動北京市地方稅收收入增長的效用正在逐年減弱。
北京市自去年9月1日起開展“營改增”試點改革,截至2013年8月31日,試點納稅人累計入庫改征增值稅250.7億元。
上述負責人稱,在此情況下,市地稅局監制的普通發票發放數量同比下降52%,減少6.53億份。今後,隨著“營改增”試點改革的逐步推進,地稅普通發票的使用范圍將進一步縮小。
11年有獎發票兌獎額約1億元
根據公告,2014年1月1日前已印制且布獎發票,可以按照兌獎規定繼續實施兌獎。
據悉,北京市自2002年推行有獎發票,11年來,每年平均約有1000多萬元獎金被消費者領走,對稅收征管也起到過積極的促進作用。截至今年末,有獎發票的兌獎金額總計約1億多元。
今年,市地稅局“通用機打發票”的中獎金額有4項:萬元大獎5個,500元和100元、50元面值的若幹個。
中獎者原有兩種兌獎方式不變:一種是即開即兌代兌單位兌獎。消費者取得有獎發票當場刮開中獎後,可由開具發票單位即時兌付獎金,這種方式適用於50元和100元、500元的有獎發票。
萬元以上大獎的中獎者須在有效兌獎期限內,即自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持未分開的發票聯和兌獎聯、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稅務部門兌獎點辦理兌獎手續。根據規定,中獎超過800元需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