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江蘇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江蘇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江蘇要全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助推法治江蘇、法治政府建設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為江蘇發展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
江蘇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江蘇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明確五類十七項重點任務
江蘇省司法廳副廳長周福蓮介紹,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法治社會建設。此次《實施方案》從調研、起草到送審,歷時半年多時間,是一個廣泛聽取民意、集中民智、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實施方案》結合江蘇實際,明確江蘇法治社會建設總體要求,明確了大力提升全社會法治素養、大力提升社會規範的執行力、大力提升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大力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加強網絡空間依法治理等江蘇法治社會建設五類十七項重點任務,明確江蘇法治社會建設的保障措施。《實施方案》着力體現中央的頂層設計和法治江蘇特色,着力體現江蘇「走在前列」的高點定位和法治建設系統推進的體系規律,着力體現法治社會建設的總體成效和人民群眾的總體感受。
突出江蘇經驗 提出更高要求
周福蓮表示,《實施方案》突出共建共治共享。聚焦觀念原則、規範體系、權利義務、組織運行四方面的社會基本構成要素,較好地體現了政府、市場、社會齊抓共管、良性互動,充分發揮黨政國家機關、企業經濟組織、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等社會主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法治社會共建共治共享。
在突出「江蘇經驗」方面,《實施方案》在區分完善社會重要領域立法、完善網絡法律制度、律師制度改革等中央事權的基礎上,提煉了江蘇在全民普法、法治文化建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道德文明建設、誠信建設、社會治理、網絡治理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對中央提出的原則性舉措加以具化充實,並提出更高要求。
同時,《實施方案》明確各級黨委政府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領導責任和落實責任,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的牽頭實施責任,確保方案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實處。(記者 杜林 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