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外公布了3月31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地方金融條例》。條例指出,為了規範地方金融組織行為,加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穩定,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結合江蘇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4月2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佈會現場
江蘇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呂小鵬表示,江蘇是經濟大省,也是金融大省,但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存在,金融業與實體經濟之間仍然存在“溫差”。當前江蘇省正處於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關鍵階段,迫切需要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增強金融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因此,推動金融發展和服務,應當是本條例規定的重要內容,這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示要求的重要體現。
呂小鵬表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是地方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誌,一方面表現為地方金融體系安全穩定,一方面表現在地方政府為金融業發展提供便利環境。近年來,江蘇各級政府主動作為而不越位,在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積極構建省市兩級綜合金融服務平台,加快建設企業征信服務體系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創新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完善普惠金融發展機制,通過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打造金融發展高地,有效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通過條例將這些好經驗、好做法固化下來,可以將金融發展的創新優勢、政策優勢轉化為法治優勢、制度優勢,從而推動江蘇省金融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杜林 崔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