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促進社會治理的地方性法規《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將於3月10日起施行。9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條例相關內容。
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姚正陸介紹,《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明確了政府、社會、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職責權限和邊界,對市域社會治理的路徑、方法、手段、措施作出制度性安排,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法治路徑進行積極探索,為「中國之治」貢獻了「南京方案」。
據介紹,該條例共9章66條,主要制度亮點包括確立市域社會治理領導體制、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構建多元解決糾紛機制、規範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路徑、將物業管理嵌入基層社會治理之中、建立安全生產風險隱患舉報制度、發揮保險風險分擔作用、大數據賦能社會治理、清單制度增加立法剛性、突出「軟法」作用等。
姚正陸表示,條例高度關注社會治理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政治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個人和社會心理健康均有相關規定;他表示,這是一部「有溫度」的法規,村(居)民情感共同體建設、志願精神培育等內容充分體現了立法的人文關懷;此外,條例還將中國特色基層社會治理典範寫入法規。(記者 杜林 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