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6日)落案起訴一名裝修公司東主,控告她涉嫌向一個私人住宅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職員提供「利是」,換取對方優待其公司在該屋苑一個單位所進行的裝修工程。被告已獲准保釋,以待明日(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被告甘群如,49歲,城樂有限公司(城樂)獨資經營者,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告案發時是城樂的獨資經營者。2020年12月,大埔私人住宅屋苑富善花園一名業主聘用城樂為其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12月18日及2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分別向上述保安員及物業主任,各提供「利是」200元,作為對方在與上述物業管理公司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事上,優待或曾經優待城樂的誘因或報酬。
上述物業主任及保安員即時拒絕被告提供的「利是」,並向富善花園的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報告上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