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宣布解散,香港浙江省同鄉會聯合會會長陳仲尼指出,「民陣」過去多年,一直發起、號召,甚至煽動多項反中亂港的活動,包括多次在沒有取得《不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為求達到其政治目的,強行舉行集會或遊行,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陳仲尼表示,警方早前已指出民陣是一個非法組織,並沒有取得合法團體註冊。他表示,不少市民大眾都質疑民陣的資金來源,以及其接受捐款後的資金流向,今次「民陣」雖然已經宣布解散,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姑息。
事實上,自從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民陣」仍活躍於社區,不少政治人物更高度參與民陣統籌等活動,包括一些區議員。解散絕不是停止外界關注的下台階,浙聯會促請警方繼續嚴正調查民陣,包括其資金來源等。
陳仲尼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包括團體及個人都必須守法,特別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任何推動反中亂港、違法達義的團體,都必須承擔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