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警方舉辦、香港總商會贊助的「好市民獎」2021(第一期),將於明日(14日)舉辦頒獎典禮,40位積極協助警方防止及偵查罪案的市民獲嘉許。警方感謝他們的付出和貢獻,呼籲市民積極舉報罪案,一起成為好市民。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督察區智仁表示,今期得獎的好市民中,近3成人與協助偵破盜竊案相關,其餘得獎者則協助偵破詐騙案、侮辱公德案及拯救生命等。當中,最年長是69歲退休人士陳先生,他去年6月途經元朗一村屋,發現有狗隻被鐵鏈吊起,遂通知愛護動物協會及報警,狗主不久被捕受審,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最年輕的是一名14歲姓廖少女,她去年11月在屯門乘坐輕鐵期間,發現有男子將腳部貼近女士裙子下方,於是提醒女方及報警,警員發現男子鞋上有攝錄鏡頭,偷拍約50張裙底照,他最終被判14星期監禁,緩刑2年。
另有一名公共屋邨保安員,在疫情間三度拯救獨居長者。石籬二邨7400伙住戶有超過2000伙是獨居長者,保安員「蓮姐」在疫情期間察覺有獨居長者未有外出,於是主動上樓查問,先後拯救三名在屋內暈倒的長者。
區智仁指出,40名市民獲獎體現良好的警民關係,強調警民關係一直維持良好,正如處長也曾說,雖然發生社會事件,但警民關係也沒有變差;又指市民有需要的時候會報警求助,警方也盡忠職守幫助每名市民。
另外,警方亦向6間企業頒發新設立的好企業獎(防騙),表揚企業預防及打擊騙案的努力及貢獻,例如成功偵破騙局,及為職員安排防騙訓練。(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