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律師月底招聘 基本法測試須及格

2021-08-11 01:12
來源:香港商報

 政府律師的招聘工作將於本月底至9月初展開。所有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和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以及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律政司昨日提醒有意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取得一定的成績,以符合申請資格。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而在特殊情況下,視乎律政司的運作需要,中文能力未達所需要求的申請人亦可能獲聘,然而獲聘人數會有限。

 基本法測試須及格

 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亦須參加基本法測試。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政府律師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如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即在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會獲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詳情,已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招聘事宜」項下)公布。(記者馮仁樂)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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