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正被還柙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嫌三度披露負責調查元朗「7·21」事件的警官正接受廉政公署調查,被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案件今日(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將案排期在今年12月1日開審,預計需時6天審訊,控辯雙方各自會傳召3名證人,林卓廷本人亦會作供。
被告林卓廷,被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指他分別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Ⅱ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涉及該項調查的人的身份,即游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