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3日6時42分許,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
7月27日,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湖北省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和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十堰市政府等主要負責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宋元明主約談,應急管理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參加約談。
約談指出,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是近年來發生的死亡人數最多的城鎮管道燃氣爆炸事故,發生在慶祝建黨100周年前期和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影響惡劣、教訓深刻。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存在安全發展理念未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紮實不徹底和安全監管形式主義嚴重、安全生產基層基礎薄弱等問題。
約談強調,黨中央、國務院對這起事故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作出批示要求。湖北省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以更加堅定的態度、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有力的措施,堅決防範遏制燃氣洩漏爆炸等重特大事故。
約談要求,湖北省要嚴守安全紅線,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紅線一定要「非常明確、非常強烈、非常堅定」的要求,針對燃氣、建築施工、危化、金屬冶煉、消防、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突出問題研究出臺具體、可操作的紅線條款,作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集中攻堅任務;要層層壓實安全責任,認真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推動燃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嚴格規範執法,持續加大執法力度,把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要求融入常態化執法;要切實夯實安全基礎,在燃氣技防應用、城市安全監測預警、基層應急處置、高危行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標準化等方面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此前,湖北省對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燃氣爆炸事故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包括11名省管幹部在內的34名公職人員受到撤職、免職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