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15日對外公布。《意見》提出,在浦東開展制度型開放試點,為全國推進制度型開放探索經驗。
《意見》要求,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增創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着力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給、高質量產品供給、高效率資金供給,更好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具體而言,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先行先試。《意見》提出,更好發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驗田」作用,對標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實行更大程度的壓力測試,在若干重點領域率先實現突破,相關成果具備條件後率先在浦東全域推廣實施。在浦東開展制度型開放試點,為全國推進制度型開放探索經驗。
在該部分中,《意見》還提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探索支持浦東企業服務出口的增值稅政策。在監管部門信息共享、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的重點企業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符合環保要求「兩頭在外」的保稅維修業務。吸引更多國際經濟組織和企業總部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落戶。
就加快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而言,《意見》提到,加快同長三角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提升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強化上海港、浦東國際機場與長三角港口群、機場群一體化發展,加強江海陸空鐵緊密 接,探索創新一體化管理體制機制。推動浦東國際機場與相關國家和地區擴大航權安排,進一步放寬空域管制,擴大空域資源供給。
《意見》還提出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進「直通車」制度。其中包括,率先在浦東實行更加開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進政策。進一步研究在浦東投資工作的相關高端人才審核權限下放政策,為引進的「高精尖缺」海外人才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逐步放開專業領域境外人才從業限制,對其在浦東完全市場化競爭行業領域從業視同享受國民待遇,建立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