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山西省公安廳原党委委員、國保總隊總隊長李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柏簡歷
李柏,男,漢族,1958年11月生,山西交城人,大學本科學歷,198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党,1976年1月參加工作。
1991年2月至1993年4月,任吉縣公安局局長;
1993年4月至1994年3月,任吉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
1994年3月至1997年4月,任襄汾縣公安局局長;
1997年4月至1998年8月,任陽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
1998年8月至2003年5月,任陽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員、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
200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陽泉市公安局党委書記、局長;
2008年3月至2014年6月,任長治市公安局党委書記、局長(副廳長級);
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党委委員、國保總隊總隊長(副廳長級);
2018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