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今日(9日)譴責歐洲議會再次通過有關香港的「決議案」,認為有關「決議案」漠視法治精神,充斥雙重標準,並粗暴干預中國及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
政府發言人表示,中國與世界上其他國家一樣,有權責維護國家安全。中央考慮到香港特區對國家安全造成的風險情況嚴峻,去年六月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在香港頒布實施,完全是合理、合法和必須的。歐洲國家自己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歐洲議會卻竟公然要求中央廢除香港國安法,違反邏輯,亦暴露其雙重標準。
發言人指出,自香港國安法去年6月實施以來,香港社會回復安寧和穩定,廣大市民的個人權利和自由再次得到保障,其正面效果是有目共睹、無可爭議的。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傳媒以及普羅市民每天都繼續行使監督的權利及批評特區政府施政的自由,而海外媒體亦不斷發放有關香港國安法的消息,訪問不同立場的人士,沒有受到任何阻撓。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罰,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執法及檢控部門均是嚴格依照法律和根據證據對涉嫌違法人士或機構採取執法行動及作出檢控,與有關人士及機構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亦享有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行使其司法權力時均以法律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
發言人強調,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一直備受尊重。對歐洲議會一而再地通過所謂『決議案』,要求立即釋放被特區政府執法機構拘捕的疑犯,或提出某種職業或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不受法律制裁,實屬荒謬,非但不尊重法治,更是粗暴干預香港的事務。
發言人說,至於中央有關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是為了堵塞制度的漏洞,並確保『愛國者治港』。此舉與國際通例一致,因為世界上沒有國家會容許其管治權落入不愛國且會危害國家利益的人手上。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兩個《決定》,都對香港特區貫徹『一國兩制』至關重要。」
發言人指,特區政府對歐洲議會無視事實、無視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意圖干預中國及香港特區內部事務的行徑予以譴責。特區政府人員無懼外國政府提出的所謂『制裁』,會繼續堅定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