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賓府於7月1日凌晨遭人投擲易燃物,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經深入調查後閃電破案,於7月2日拘捕一名男子扣查。警方指,疑犯以10罐易燃物組成土製燃燒彈,爆炸品處理課人員下午到其馬鞍山寓所搜證,正調查其犯案動機。警方強烈譴責破壞法紀的行為,並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行為。
被捕男子姓王(24歲),報稱無業,涉嫌縱火罪,正被警方扣查。警方正檢查其電腦、手機和網上活動等,調查有關燃燒彈詳情。「O記」署理總警司何振東表示,案發在7月1日凌晨2時許,有人向禮賓府附近下亞厘畢道斜坡投擲易燃物品,引起爆炸和火警,保安人員馬上將火勢撲滅,幸無人受傷。爆炸品處理人員及消防員到場處理,檢獲包括6罐打邊爐用的石油氣及4罐助燃劑,相信疑犯將該10罐易燃物組合成土製燃燒彈,警方其後檢走證物作進一步化驗。
「O記」探員經調查後,7月2日在馬鞍山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與案有關,其後「O記」探員聯同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在場搜證。何振東指,今次案情非常嚴重,如土製燃燒彈投擲在人煙稠密地方,造成傷亡不堪設想,警方現正對案件作出深入調查,疑犯犯案動機是調查主要項目。至於禮賓府保安方面,何表示不時會對保安措施作出覆核,以應對不同情況。何振東強調,縱火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3條,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