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9日)於旺角区展开打击毒品行动,突擊搜查旺角通菜街8號一个單位,拘捕18人,涉嫌販毒、吸食毒品等。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昨日進行代號「披星」的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旺角通菜街8號一單位,共拘捕18人,當中一名54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販毒」及「管有危險藥物」被捕;5名本地男子、1名本地女子、10名非華裔男子及1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1至53歲,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
行動中,警員还檢獲一批證物,包括約7.2克懷疑海洛英、小量懷疑冰毒、4粒懷疑咪達唑侖、錫紙及打火機等懷疑吸食毒品工具。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9100元。部分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港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