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9日)宣布展開兩項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違例建築工程所採取的執管行動與運輸署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
據了解,屋宇署在2012年4月1日對新界村屋僭建物實施「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新執法政策,惟趙慧賢提到新政策實施至今已逾9年,但新界村屋僭建情況仍相當普遍;因此趙慧賢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管措施和效能,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其後引述初步查訊發現,運輸署雖有建議醫生為70歲或以上駕駛執照申請人填寫「體格檢驗證明書」時應進行體格檢查的範圍,但並沒有規定醫生填寫證明書前必須為申請人進行任何指明檢驗項目;至於海外不少國家/地區均有制定措施,要求較年長駕駛人士須通過不同健康檢測,確保其身體狀況仍適宜駕駛,部分國家/地區更考慮到商用重型車輛一般較大、較重或載客較多,在道路上行駛時間亦較長,發生交通意外風險亦較高,因此對駕駛商用重型車輛人士設定較嚴謹體格檢驗要求,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本港人口持續高齡化,而確保駕駛人士體格良好且適宜駕駛是政府促進道路安全工作重要一環、適當體格證明機制尤為重要,故她決定就這課題展開全面調查,以審研運輸署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是否適切,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指現正蒐集上述課題資料及意見,市民若有任何資料或意見,可於7月29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向申訴專員公署提交,地址為香港干諾道中168至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市民還能傳真至2882 8149和電郵至complaints@ombudsman.hk。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9日)邀請公眾就政府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違例建築工程所採取的執管行動提供資料或意見。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9日)邀請公眾就運輸署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提供資料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