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一名41歲女僱主虐殺自己的外傭,周二被判入獄30年。事主生前每天遭僱主虐待,包括禁食,體重降至24公斤,法官形容這是該國最惡劣的殺人案之一。
據悉,被告蓋婭蒂麗被指每天虐待24歲緬甸女傭Piang Ngaih Don,持續最少9個月,包括踩踏、箍頸和用熨斗燙傷等,又只准事主每天睡5小時,淋浴和如廁也不准關門,並長期提供不足飲食,令事主體重降至只有24公斤,較入職時減輕38%,最終於2016年7月26日被僱主再連續虐待數小時後死於家中。
蓋婭蒂麗原被控謀殺罪,但因被診斷患有嚴重抑鬱症和強迫型人格障礙,影響案發時的判斷能力,於是被改控誤殺,另外還有超過100項蓄意傷人、刑事恐嚇和非法禁錮等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是因事主不注重衛生,令被告擔心會影響孩子健康,所以才採取極端手段「教訓」死者。
高等法院法官施奇恩裁決時形容被告行為殘忍,判刑必須反映社會對案件的憤慨和憎恨,若不是考慮到被告患有嚴重抑鬱症和人格障礙,影響了她犯案時的精神狀態,會毫不猶豫地判她終身監禁。《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聞判時神情呆滯,休庭後仍坐在犯人欄里動也不動。(蓋婭蒂麗(中)虐殺外傭被判入獄30年。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