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8月起分階段向市民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9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當局決定分批發放,是希望在一段時間內持續刺激消費,帶旺經濟,但市民亦可以選擇一次過使用全數5000元消費券,強調計劃靈活,對市民十分便利。
陳茂波指,今次消費券發放,按不同儲值支付工具,分兩或三期發放,是參考了海外做法,希望在一段時間內,持續促進消費,所以才分期發放。他指,其中三款支付工具,容許在5個月內用完5千元,餘下一款就讓市民在7個月內使用4千元,再取回餘下1000元的消費劵,是希望提供更多選擇給市民。他提醒,如果有商戶合謀或者透過詐騙手法將消費券套現,將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單,亦不排除會由執法部門跟進,而支付平台營辦商會恒常監察,如果發現有商戶交易異常會跟進。
陳茂波表示,市民選擇八達通作為支付工具的話,消費券會分三期發放,首兩期各2000元,用完後才獲發最後一期1000元,最後1000元的消費券不會限制用途及時限。他強調,政府及八達通公司在技術上,有能力追查最後一期消費券的使用範圍,但不希望施加複雜的條款,為市民帶來麻煩。
陳茂波指出,當局擴闊電子消費券的使用範圍至公共交通工具,是考慮到社會的失業率仍然偏高,部分市民的經濟能力較差,要盡可能兼顧所有人的需要,認為今次的調整合適。
陳茂波又指,電子消費券計劃其中一個目標是推動電子支付的覆蓋率,強調本港在消費層面的電子支付及網上銷售,仍有很大增長空間,舉例本港今年首四個月的網上商品零售總額按年增長超過五成,但只佔全港總零售額的7%,比例仍然偏低,強調香港要追上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