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旺角非法集結及藏武 4男女准保釋押8月答辯

2021-06-10 14:17
來源:香港商報網

 3男1女涉於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區參與非法遊行,事隔一年多,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日(10日)於九龍城法院首次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5日處理答辯,各人獲准以原有3000元現金擔保。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另應控方申請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去警署報到2次。其中一名報稱地盤工人的被告申請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獲准,嚴官額外下令他需守淩晨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

 被告依次為陳眧宇(29歲,地盤工人)、李國瑋(19歲,無業)、廖煒健(25歲,工程師)及鄭穎姿(21歲,無業),同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憑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鄭穎姿另被控於同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603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速的裝置。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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