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高檢網9日消息,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董宏利用擔任海南省委副秘書長,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12日通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