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廣州市舉辦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2021年總第73場)。會上,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陳斌通報廣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7號通告。其中,嚴格人員出行管理,精準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措施,嚴格落實涉疫重點區域的管控要求,確保中高風險地區封閉區域內的人員足不出戶,封控區域內的人員只進不出。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穗、不出省,確需離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旅行社等帶頭落實非必要不離穗、不出省的要求。
據了解,當前廣東省已設置了38個省際檢疫檢查站,對離穗出省的司乘人員進行重點檢查,根據最新的防疫要求,聯合檢疫檢查站會對自廣州、佛山地區的黃色健康碼和未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司乘人員進行勸返;同時,基於大數據分析,市有關部門還將會對違規人員推送警示資訊。
違規離穗出省人員將被勸返或被就地隔離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沈穎表示,對不符合規定試圖離穗出省的司乘人員,檢查站工作人員將進行勸返。而對於已經違規離穗出省的人員,將通過大數據推送違規提醒,違規人員需要就地隔離並接受核酸檢測,同時遵守當地的防疫規定。
第17號通告如下: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號)
為快速有效阻斷疫情擴散蔓延,保障廣大市民健康安全,現就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格人員出行管理。精準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措施,嚴格落實涉疫重點區域管控要求,確保中高風險地區、封閉區域內人員足不出戶,封控區域內人員只進不出;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穗、不出省,確需離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8小時內陰性證明要求自6月7日12時起實施);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旅行社等帶頭落實非必要不離穗、不出省要求。
二、嚴格交通出行防控。公路、鐵路、民航、港口碼頭等交通站場要加強人流引導,避免人員集聚,認真查驗旅客資訊;各類公共交通、計程車、網約車要嚴格落實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並做好工作人員個人防護;各類公共交通要落實體溫檢測、亮碼出行、嚴禁紅黃碼人員搭乘等防控要求。
三、嚴格隔離管控。請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實施封閉、封控區域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控要求,積極配合健康監測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違反相關規定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嚴格資訊報告。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地區旅居史人員,應第一時間向所屬社區報告,提供活動軌跡和個人健康資訊,並配合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工作,健康碼為黃碼的應於當天立即進行核酸檢測,並將檢測結果上報。所提供的資訊要真實可信,瞞報、謊報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嚴格配合核酸檢測。請市民群眾積極配合大規模核酸檢測,確保應檢盡檢,不漏一人,遵守檢測點的現場秩序,落實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離等防控措施。
六、嚴控餐飲堂食。請市民群眾積極配合各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的有關禁止、限制餐飲堂食的管控措施,少聚集、不聚餐,採用到店自取、外賣訂餐;全市各單位食堂(含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工廠、工地、企業等食堂)實行測溫進場、分批分時段就餐、擋板分隔等防控措施。
七、嚴控聚集性活動。會議、培訓、活動儘量採取線上方式,儘量減少線下大型活動,確需舉辦的,要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壓縮線下規模、控制人數,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八、嚴格公共場所防控。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的各類公共場所的管控措施按第15號通告附件2、附件3執行,其他區域室內公共場所實行預約、錯峰、測溫、掃(亮)碼、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密閉娛樂場所暫停營業。
九、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潔、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食物煮熟煮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室內常通風,減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離。每位市民每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不適症狀時,通過粵康碼或穗康碼上報本人健康資訊,並務必做好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發熱門診(診室)的醫療機構就診,如實告知流行病學史。
以上防控措施,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本通告自發布之時起實施。(記者 徐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