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關於開展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建設50個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範基地(以下簡稱「示範基地」),示範基地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對區域降碳支撐能力顯著增強;培育50家綜合利用骨幹企業(以下簡稱「骨幹企業」),實施示範引領行動,形成較強的創新引領、產業帶動和降碳示範效應。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關於「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升大宗固體廢棄物(以下簡稱「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水平,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節能降碳,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擬開展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範。
《通知》明確了五項重點任務。一是產業布局集聚化。示範基地要綜合施策,進一步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加大「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力度,推動相關產業向基地集聚,發揮基地的產業集聚和連結效應。鼓勵骨幹企業遵循市場化原則,通過兼併、重組等多種措施,擴大經營規模,提升市場競爭力,提高產業集中度。
二是利用方式低碳化。示範基地要着力推動區域內傳統產業綠色轉型。鼓勵企業優化生產工藝流程,選用高效節能設備,減少資源能源投入,發揮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對天然礦產資源的替代和對降碳的協同增效作用。
三是技術裝備先進化。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要落實新發展理念,強化科技支撐,主動對標先進標準,選用先進技術裝備,提高市場競爭力。鼓勵骨幹企業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建立多形式的創新聯合體,推動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和產業化應用。
四是模式機制創新化。鼓勵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創新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大宗固廢處置利用與生產掛鈎等新機制,推動大宗固廢跨區域、多產業、多品種協同利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典型示範。
五是運營管理規範化。示範基地主管部門要通過信息化措施,建立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台賬,強化大宗固廢源頭減量、過程清潔生產、末端處置利用的全過程管理。骨幹企業要加快建立完善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的相關標準規範,提高生產運營規範化水平。
推薦範圍方面,《通知》指出,示範基地主要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築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為主。基地建設以地方自主實施為主要建設方式,原則上不新增建設用地。
骨幹企業主要以具備較強技術研發能力、在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技術和模式中有重大創新突破、有較強的行業和區域影響力的企業為主。
推薦條件方面,《通知》明確,擬推薦的示範基地,應滿足以下條件:(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2)符合相關產業、土地、區域和城市規劃;(3)已制定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4)建設運營主體明確,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超過65%;(5)具有不少於5家大宗固廢綜合利用企業,工藝技術和裝備先進,已形成上下游協作配套的綜合利用產業體系;(6)近3年未發生重大環保、安全事故。
擬推薦的骨幹企業,應滿足以下條件:(1)原則上應以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年綜合利用產值佔企業總產值60%以上,綜合利用總產值不低於1億元,具有較強的示範、引領作用;(2)企業在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細分領域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成長性,掌握關鍵核心技術;(3)企業現有產品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4)企業近3年經濟效益較好,信用紀錄良好;(5)企業近3年來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已列入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不再推薦。
《通知》要求,省級發展改革委應對示範基地建設和骨幹企業培育情況加強指導和管理。建設期滿後,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及時組織評估驗收,明確驗收結果,並將評估驗收情況、建設經驗和建設成效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情況進行抽查,對於工作進度滯後、建設成效較差的,將視情況採取督促整改、通報批評等措施,對於評估不達標的,將及時調整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