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廣州南沙舉辦的一場「灣區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機制」線上交流會引起了灣區企業的廣泛關注。來自廣東省稅務局、廣州市稅務局、南沙區檢察院、南沙區司法局、「走出去」企業的專家和代表齊聚一堂,共同探討和解讀南沙稅務創新首推的灣區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機制,以及該機制對推動灣區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的作用。
灣區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宣傳冊
創新服務利企業應對不確定涉稅事項
據悉,灣區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是南沙稅務探索首推的一項創新服務舉措,是指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前,同相對人達成合意,由具有資質的法律查明機構通過中立評估委員會(如稅務、財會、法律、商事等專業領域的跨境專家作為中立評估專員,組成中立評估委員會),就不確定跨境涉稅事項(事實問題、法律問題以及預期結果),作出客觀分析與評論,在不違反上位法前提下,原則適用中立評估結論的非訴糾紛解決機制。
「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機制是進一步樹立南沙優質高效公眾形象的一項積極有利的探索,跨境涉稅事項比較複雜,因對稅務規則理解的差異,征納雙方容易引起爭議和不確定性,由具有資質的法律查明機構通過中立評估委員會就涉稅事項作出客觀分析與評論,能極大增強納稅人預測評估結果的可靠性,有效前置化解,快速解決可能發生的涉稅糾紛,進而規避涉稅風險。」廣州市南沙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淑卿表示。
灣區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的一大特點是在糾紛未出現(雙方不確定)或者可能出現糾紛的情況下,稅務機關和行政相對人對不確定的跨境涉稅事項委託第三方作出事實認定、法律查明和可能結果預判,是一種「合意型」、「預防型」的糾紛前多元化解決渠道。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宇筠認為,「早期中立評估機制能將可能出現的矛盾和不確定事項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同時通過引入中立的第三方進行評估論證,讓納稅人有更合理的心理預期。」
據了解,企業在申請早期中立評估服務的步驟也很簡單方便,首先納稅人確定需要評估的涉稅事項,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達成評估合意後委託專業法律查明機構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專業法律查明機構於30日內出具評估結論,之後稅務機關和相對人再共同對中立評估結論進行確認。
中鐵廣州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郭清華十分認同早期中立評估機制,他表示:「早期中立評估機制,對於我們企業『走出去』項目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特別是對一些不確定的涉稅事項能早發現、早分析、早評估、早解決問題,為我們企業發展和業務拓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駕護航的作用。」
推動灣區稅收規則銜接
早期中立評估機制在南沙首推,可以說順應灣區發展趨勢。南沙具有國家新區、自貿試驗區、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和承載門戶樞紐功能的廣州城市副中心「三區一中心」的區位發展優勢,隨着跨境涉稅主體在南沙加速集聚,新商業行為、新業務形態、複雜跨境事項日漸增多,如何更好加快「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稅收規則對接和稅務機制對接,是稅務部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建設的重要命題。 記者也了解到,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機制是稅務部門在行政領域的創新探索,為確保該項機制的可行性,南沙稅務部門在2020年12月就通過權威專家出具了論證報告,報告中指出:「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制度的設立,作為多元化糾紛解決的一種方式,其核心是由中立第三方對可能爭議內容從專業角度進行中立、公平、公正地評估,以促使糾紛化解,本質上屬於合意型糾紛解決機制。」
據悉,早期中立評估機制通過對不確定涉稅事項提早介入,及時作出客觀分析與預測,一方面消除了企業跨境經營所面臨稅制差異帶來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將有效化解複雜涉稅事項認定處理中潛在的征納分歧,最終稅務機關作出的行政決策科學合理,並且納稅人樂於遵從。金橋司徒鄺(南沙)聯營律師事務所是廣州首家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接觸的跨境貿易、跨境投資等業務比較多,該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志勇認為,涉稅事項的早期中立評估機制具有依據科學合理、相對人樂於遵從、不確定性高效化解三大優勢,有助於稅務機關科學決策,有利於提高納稅人遵從度,大大提高了跨境涉稅不確定事項解決的效率。
「接下來,南沙稅務部門將繼續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積極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在灣區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延伸拓展,推出更多促進港澳制度銜接、規則對接的稅務創新服務舉措,為跨境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多的服務便利和更有力的稅務支持。」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局長孫偉斌表示。(記者 李芳 通訊員 譚振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