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懷遠法院」消息,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一起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並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7日,在楊某某確診新冠肺炎之後,懷遠縣人民醫院醫護人員數次詢問楊某某是否與疫情發生地區來人有過接觸史,然而楊某某故意隱瞞其與武漢返回的女兒一家有接觸史,致使懷遠縣人民醫院醫護人員27人、醫院病人61人被隔離。
懷遠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某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因其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