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從去年11月開始進行諮詢,今日(21日)公布的結果顯示,大多數意見支持應為虛擬資產交易所制定發牌制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會根據諮詢總結,着手《打擊洗錢條例》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在2021-22立法年度把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據悉,檔進一步建議,為保障投資者,只有在香港成立並有固定營業地點的公司,方會被考慮獲發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而無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則被禁止在香港或境外向香港公眾推廣虛擬資產活動。
「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從去年11月開始進行諮詢,今日(21日)公布的結果顯示,大多數意見支持應為虛擬資產交易所制定發牌制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會根據諮詢總結,着手《打擊洗錢條例》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在2021-22立法年度把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據悉,檔進一步建議,為保障投資者,只有在香港成立並有固定營業地點的公司,方會被考慮獲發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而無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則被禁止在香港或境外向香港公眾推廣虛擬資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