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地產代理欺騙公司交際費罪成候判

2021-05-20 19:13
來源:香港商報網

 本港一名前地產代理,以看來由4間酒家發出的收據,欺騙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向他發還逾8.1萬元交際費,廉政公署對其作出起訴,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20日)判處被告罪名成立。

 廉署透露,涉案前地產代理為50歲的黃冠瑋,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其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廉署引述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向地產代理公司提交2份要求發還交際費申請,當中包括6張看來由4間酒家發出的手寫收據,被告最終獲發還逾13萬元;惟署方調查發現收據顯示金額並不正確,當中涉及逾8.1萬元,而4間酒家確認其紀錄中沒有相關交易。

 廉署表示控方今日(20日)由大律師沈仲平代表出庭、署方人員鄒文浩提供協助,而暫委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6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柙懲教署看管。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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