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本港與內地互認破產程序 凸顯國家信任香港司法制度

2021-05-19 11:42
來源:香港商報網

 5月14日,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簽訂《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簡稱《會談紀要》),容許香港的清盤人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在香港的清盤程序,內地的破產管理人亦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在內地的破產程序。律政司長鄭若驊今日(19日)發表網誌表示,簽署《會談紀要》凸顯國家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以及堅定支持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

 鄭若驊在網誌中指出,合作機制能平衡及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建立兩地相互認可清盤程序和相互協助清盤人的制度,加強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避免因為缺乏機制而無法完全收回債務人資產,有利於公平有序處理相關持份者的利益。

 善用債務重組減少失業,鼓勵企業多一點利用重組程序,使債權人可盡早就重組計劃達成共識,令到受財困的公司透過債務重組減低清盤的機會,加強保障就業。

 改善營商環境和鼓勵投資,有助增加債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進一步完善投資和營商環境。

 鄭若驊續指,簽署《會談紀要》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獨特性,令香港成為內地以外,唯一容許互認和協助破產程序的司法管轄區,凸顯國家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以及堅定支持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

 鄭若驊說,合作機制表述清晰,讓債務人、債權人和其他持份者都清楚掌握合作機制的適用範圍,有利於鼓勵透過重整或重組拯救企業。

 鄭若驊強調,合作機制最重要的目標,是透過落實「一國兩制」以及香港作為中國境內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先行探索跨境清盤合作規則,再進一步提供跨境高質素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成為國家發展的助力,推展涉外法治化建設,為「法治中國」獻出力量。(圖:律政司)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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