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訂《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並列明區議員將要宣誓。立法會秘書處今日(10日)表示,將於星期三(12日)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將恢復。法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交付全體委員會。法案經全體委員會審議後,若全體委員會的報告獲立法會採納,法案將進行三讀。
政府將提出修正案,包括議員因被指違誓遭提出法律程序並暫停職務,其間不能享有相應待遇,包括酬金、津貼和償還款項等,亦不能出席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早前以書面回覆草案委員會,表示局方在參考過議員提出的建議後,決定提出兩項修正案,一是當區議員因被指違誓遭提出法律程序並暫停職務時,其間不能享有相應待遇,包括酬金、津貼和償還款項等,亦不能出席會議,另一項是技術性修訂,即將《區議會條例》79條(2A)中「提出」一詞改為「提起」。
區議員須宣誓的前夕,逾10名攬炒派區議員相繼宣布辭職。包括因參與「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正被還柙的李嘉達、梁晃維、「新民主同盟」的范國威和譚凱邦、民主黨林卓廷、元朗區議員王百羽;聲稱拒絕宣誓而辭任的杜嘉倫、袁浩倫、黎銘澤;聲稱因「健康理由」辭任的公民黨畢東尼;無解釋辭任原因的民主黨吳兆康。此外,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柙候審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今日宣布辭任葵青區區議員,明日(11日)起生效。攬炒派兩名大埔區議員胡耀昌及連桷璋亦宣布辭職。
有傳媒早前報道,聲言不會宣誓的屯門區區議員李家偉和中西區區議員何致宏,及聲稱將會辭任的東區區議員黃宜,在未提出辭任前已經相繼出走到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