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去年6月舉辦非法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26人被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荃灣區區議員岑敖暉、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區議員梁凱晴今日(30日)承認控罪。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期間所有被告均需要還柙。
另外,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上次提堂時表示將會認罪,但他的律師稱,朱凱廸仍在考慮是否認罪,故今日不會就本案作出答辯,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審訊。法官陳廣池指,這樣或會失去減刑的機會,辯方表示清楚,法官最終批准押後。
本案26名被告依次為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其中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席本案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除黎智英外,其餘25人被控一項在維園與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