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億萬富商殺人案重審:兩被告人當庭翻供

2021-04-23 15:32
來源:香港商報網

 4月23日,曾震驚一時的「河南億萬富商殺人案」在阜陽中院重新開庭審理,並未當庭宣判。

 梅麗的父親梅春瑞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楊志才)還是不承認,說證據不足,講他沒有殺梅麗。」令人更吃驚的是,二審時表示認罪認罰,並於二審庭前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王夫偉,在今天的庭審中,也當庭翻供,不承認殺人的事實。

 據悉,該案的起因,是安徽省界首市警方於1999年3月12日發現的一具無名女屍。當時,警方認定他殺,但其身份一直未獲確定。不久後,屍體被火化。

 2009年11月19日,一位劉姓女子突然來到界首公安局,舉報自己的二姑父楊志才約在十年前,曾以「去界首要賬」之名,將同行女子梅麗殺死,而梅麗正是此前無法確定身份的無名女屍。

 2019年,阜陽市中級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楊志才、王夫偉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梅某瑞(受害人父親)、劉某某(受害人母親)、沈某(受害人兒子)、陳某某(受害人女兒)經濟損失37189元,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履行。

 楊志才和王夫偉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20年9月29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二審中,楊志才在庭上堅稱他沒殺人。王夫偉則明確表示認罪認罰,並在庭前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同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作出(2020)皖刑終7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安徽省高院認為,原判決部分事實不清,裁定撤銷(2019)皖12刑初61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發回阜陽中院重新審判。

 2021年4月23日上午,「河南億萬富商殺人案」在阜陽中院重新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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