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美僑報網周一報道,巴拿馬國民大會近日正式通過法案,批准建立「國家性犯罪者官方登記系統」 ,同時批准設立「無性犯罪證明」 制度。根據法案,若公司或機構的業務活動需要與未成年人接觸,該公司或機構將有義務拒絕僱用曾犯有性犯罪的人員。
該系統將由司法調查局(DIJ)檔案和個人身份識別辦公室負責,辦公室也將以安全保密的方式對資料庫進行後期維護,系統將登記所有性犯罪者的詳細資料並建立資料庫,以供國家司法部門及其輔助機構進行查詢。
此外,該法案還批准設立「無性犯罪證明」 制度,該證明同樣由檔案和個人身份識別辦公室簽發,以核實證明申請人是否曾犯有性犯罪。
報道稱,隨着這一制度的建立,任何公司、公共機構、官方或私營教育機構,若其業務活動需與未成年人進行接觸,在僱用或任命人員前將有義務要求工作申請人出示「無性犯罪證明」 ,以核實其是否被紀錄在「國家性犯罪者官方登記系統」 中。同時,陸路運輸和交通管理局(ATTT)在為校車配備司機時,也必須核實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