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全國第6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也是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的第一個國家安全日,亦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主辦國安教育活動。在經歷過「黑暴」肆虐以及種種政治亂象,廣大市民對於這次「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意義更有深切體會。身兼香港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上致辭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就一定要全面準確有效地貫徹全國人大「3.11」決定和人大常委會完善選舉制度,堅決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堅決捍衛特區政權安全。
國家安全是國之大計
按照香港國安法,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港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港區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區國安委履行職責的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國務院於2020年7月3日決定,任命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這次駱惠寧以「國安事務顧問」發表講話,不但顯示國家安全是中央的事權,中央負有根本責任,更體現了中央對香港國家安全事務的指導以及監督,向特區政府提出具體的工作方向和要求。
對於國家安全與香港的關係,駱惠寧在講話中傳達出三重信息和意義:一是國家安全是國之大計,中央政府將堅定不移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駱惠寧以國之大計來形容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反映中央在關係國家安全問題上不會有絲毫讓步,該立法的立法,該打擊的打擊,該清算的清算,「哭秦庭」挾民意企圖抗衡,最終只是徒勞,充分表明了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意志,一些政治勢力就是低估了中央的決心,最終一鋪清袋。同時,這也是對特區政府的工作要求,對於挑戰國安的行為,絕對不能姑息。
香港社會應配合維護國安
二是國家安全是發展所憑,特區要切實承擔起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當中點出了國家安全與發展的辯證關係。沒有國家安全,香港發展將失去基礎,古人說「利莫大於治,害莫大於亂」正點出了這重關係。香港大量深層次問題未能解決,一個癥結就在於國安得不到保障,亂港者竊據廟堂,政治內耗不斷,政府有力難施。中央維護國家安全,實際是為香港破解各種難題營造有利的政治環境。
駱惠寧在講話中特別提到責任問題,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確實,維護國家安全關鍵在於執行,劍與盾也需要有人拿起來使用。特區政府堅定執行國安法,決心毋庸置疑,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也有望撥亂反正,現在最令人憂慮的是司法能否全面配合;能否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安法,領會立法原意,以免再出現「捉放曹」的鬧劇。而在一些領域依然出現的「軟對抗」行為,也必須作出反制。
三是國家安全是民生所依,廣大香港同胞需積極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義務。在國家安全問題上,中央有根本責任,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市民同樣有責任。香港市民親歷「黑暴之禍」「安全之痛」,更應知道幸福和安全並非必然,對於禍港惡行袖手,就是對自己殘忍。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關係全港市民利益,也是全港市民責任。
國家安全是國之大計,出台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是中央解決近年香港亂象的組合拳,為維護香港社會穩定、守護香港未來提供了「利劍」和「堅盾」,充分展示中央維護國家安全、實施「一國兩制」的堅定決心和強大意志,中央對一切損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該出手時就出手。香港社會各界必須積極行動,支持完成完善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構築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作者:何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