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6日)在憲報刊登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3月30日作出《2021陪審員津貼(修訂)令》及《2021年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修訂)規例》,分別增加陪審員津貼額及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委員酬金額;政府將於21日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
政府透露刑事訴訟程序規則委員會已於1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B條訂立《2021年刑事訴訟程序(證人津貼)(修訂)規則》;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已於同日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4條訂立《2021年死因裁判官(證人津貼)(修訂)規則》,分別調高刑事訴訟程序及死因裁判官研訊中證人的津貼額;政府計劃於5月5日向立法會提交這兩項規則以審議通過。
政府發言人指增加陪審員和證人津貼額是為了維持有關津貼額的實際價值,從而盡量減低公眾人士因出任陪審員或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而蒙受之經濟損失,建議津貼額是按照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和於2014年經調整機制而釐定;至於建議之淫審處審裁委員酬金額已參考政府就各委員會非官方成員所釐定的酬金上限。
政府表示在有關立法程序完成後,經調整陪審員、證人和淫審處審裁委員津貼額或酬金額將於8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