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有「示威者」在旺角集結,六旬退休公務員在群眾聚集期間,帶頭叫喊仇警口號。他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求情時透露或因本案而失去部分或全部退休金,更因此寢食難安。惟裁判官徐綺薇認為,被告的行為屬領導角色,令現場氣氛更加緊張,甚至可能引發暴力,故即使他已受到教訓,仍須判處監禁,終判他入獄40天。
被告陶永祥被控於去6月12日,在旺角地鐵站E1出口外的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案情指,事發當日晚上,逾200名「示威者」聚集旺角港鐵站E1出口外。未幾人潮漸漸散去,驟降至少於50人,被告便帶頭叫仇警口號。警方發現後警告他停止,被告隨即轉身逃跑,但最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