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工作小組就食肆換氣量的規定公布指引,指食肆要於本月底或之前,確保座位間換氣量達到每小時至少6次,如果食肆換氣量未達到標準,應聘請註冊承辦商改善情況,可以清潔濾網、加大新鮮空氣入口、調節空調檔板、風扇速度等。如果換氣量不可能達到標準,食肆可以安裝符合規定的空氣淨化設備,例如加裝有高效濾網或紫外線C的設備。
食肆完成登記並獲食環署確認後,可在食環署網頁下載告示,張貼在入口,標示食肆已符合相關規定。
食環署發言人今日(12日)表示,工作小組本着專業務實的原則,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就具體技術細節制定指引,以助業界更易掌握要點及更快跟進安排,從而盡快落實相關規定。
指引分為多個部分,包括基本原理、換氣量計算方程式、提升換氣量的可行方法、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方案的理據、如何界定符合指定規格的標準、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時就電工、屋宇裝備及消防等方面必須留心及依循的安全要點、登記程序及張貼告示細節、通風承辦商工序;及工作步驟流程圖等。
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教授表示,指引有助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選擇切合其情況的具功能效益及成本效益的達標方案,以順利履行有關規定,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