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律政司回應立法會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提出質詢時表示,截至2月底,警方就修例風波有關案件共拘捕10242人,當中2521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包括約720人被檢控暴動罪。被檢控的人當中,有883人要承擔法律後果,50人獲撤銷控罪,186人被判無罪釋放。
律政司表示,自修例風波以來,公眾秩序活動案件數量龐大,檢控工作非常繁重,疫情無礙檢控人員持續工作,竭盡所能處理案件。
修例風波26名公務員涉非法活動被停職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質詢時表示,截至2月底,修例風波中有26名在職公務員,因涉嫌參與非法活動被捕,而正接受警方調查或正被起訴,全部人員已被停職;修例風波中有8名試用人員因為涉嫌參與非法活動被捕,而被終止聘用。
當局又指,100多名公務員未有簽署聲明,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局方正與各部門核對數目,並去信要求相關公務員解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