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資委消息,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舉行了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專題推進會,會上強調2021年是推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攻堅之年、關鍵之年,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明確工作職責和目標任務,健全工作機制和督促考核機制,保證今年底完成各級子企業推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的戶數佔比超過70%的任務目標,倒排工作進度,確保2022年6月前基本完成。
國務院國資委改革辦在回答中詳細解釋了實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經理層成員與實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的經理層成員的主要差別。
據介紹,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主要針對過去很多國有企業對經理層成員無任期、無契約、有契約但不具體、契約執行不嚴格等一系列突出問題,提出了更加符合市場化改革方向的規範性要求。特別是突出強調考核結果不僅影響收入的「能增能減」,更要影響職務(崗位)的「能上能下」;職業經理人制度,則是在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基礎上,更加突出落實董事會選人用人權,更加強調市場化的選聘和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