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池中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3月29日,廣西省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袁某某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原審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據報道,去年5月12日,受害人藍某(出生於2005年)在上學路上,來到一家代銷店的時候,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欺騙藍某說要用車送她回學校,藍某在坐上袁某某的電動車後,袁某某把車開向學校對面。袁某某開車帶着藍某來到一處公路邊,將藍某強行拖到距公路約200米的一條溝渠旁竹林下,強行與藍某發生性關係。後來,袁某某開車將藍某送到代銷店後返回。通過河池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的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藍某私密衣物內面上可疑斑跡中檢出混合基因型,含有藍某和袁某兩人血樣DNA分型。
同年5月21日,經河池市疾控中心檢測,袁某某血清中HIV-1抗體呈陽性,即袁某某是一名艾滋病患者。7月15日,都安瑤族警方對藍某的精神狀態和性自衛能力進行了鑑定。經過鑑定,藍某患有輕度智力障礙,受性侵犯時無性自衛能力。
都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犯強姦罪,判處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五年。此案件當時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
頂圖:「女童保護」防性侵安全講座課程。 新華社